关于举办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陕建发〔2025〕10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水利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中央驻陕及省属相关企业,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努力钻研技能,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根据《关于发布2025年陕西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30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举办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大赛设置消防工程技术人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化学检验员(供水化验员)、排水管道工4个赛项,均为单人赛。面向从业职工,不设学生组。
(二)比赛内容。大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权重为3:7,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闭卷方式进行。
其中,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赛项,理论考试重点是消防审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应知应会知识的综合掌握;实际操作比赛包含图纸审查和现场查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化学检验员(供水化验员)、排水管道工3个赛项,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为基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命题。大赛技术文件另行发布。
(三)时间安排。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陕及省属相关企业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2025年8月中旬前完成。决赛拟于2025年8月下旬至9月份在西安举办,采取“分时段、分项目、分赛场”的方式进行,各赛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组建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具体实施等工作(附件1)。
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赛项由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陕西省建设工会、西安科技大学承办,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协办。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化学检验员(供水化验员)、排水管道工赛项由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陕西省建设工会、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建筑工程技师学院协办。
三、参赛选手及组队要求
(一)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赛项
参赛人员应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相关管理、技术工作,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年龄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无不良从业记录。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在陕建筑行业央企及省属相关企业可通过选拔赛或综合遴选方式择优选派选手,分别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省级决赛。各代表队包含1名领队、3名选手。其中,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代表队选手包括消防审验主管部门人员(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或消防中心从事消防审验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1名,辖区内设计单位或消防设计审查单位人员1名,消防施工单位或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人员1名。
(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化学检验员(供水化验员)、排水管道工赛项
参赛人员应为在陕西工作、学习或居住满一年以上,且年龄满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陕及省属相关企业,可根据选拔赛结果择优选派选手,按照赛项分别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各赛项均可派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不同赛项原则不可兼任)、每个赛项选手最多3名(选手不可兼项)。其中,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组织选拔赛后,可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赛项决赛。
(三)报名方式
各参赛队于2025年8月20日前上报大赛决赛报名表(附件2、3)。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将在报名时进行审查,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选手不予参加决赛。本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赛项报名由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联系人:韩蓓 联系电话:029-87311089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L/S)、化学检验员(供水化验员)、排水管道工赛项报名,登录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网站(www.sxcen.cn)办理。联系人:师磊 联系电话:029-87290230
四、大赛奖励
奖励政策及奖项申报程序按陕人社发〔2024〕18号和陕人社函〔2025〕130号文件执行。
(一)决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按照决赛人数的5%、10%、1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且在参赛总人数1/2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获得赛项团体总分前3名的组织单位,分别颁发团体金、银、铜奖;对积极做好赛事组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确定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
(二)获得各赛项第1名的选手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推荐参评“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可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年龄在3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推荐参评“陕西省少年先锋奖”等团属荣誉评选。
(三)对获得各赛项前5名符合有关要求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等级(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或资格;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可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纳入当年或下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对应竞赛项目的种子选手范围,选调入集训队参加竞赛集训,直接进决赛选拔环节。
(四)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可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可优先晋升岗位等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筹备部署。举办大赛是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从业人员技能报国、技能成才的重要举措。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人社局、总工会联系对接,加强协作,认真做好本赛区赛事活动的组织、选手选拔等有关工作。中央驻陕企业及省属企业,有关院校要积极筹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选拔赛。严格落实安全应急、卫生、防疫等预案,细化责任主体,合理安排赛程,确保赛事各项活动安全顺利。
(二)规范赛事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各赛区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条件审查、选拔赛组织实施、规范执裁和监督仲裁等工作,确保大赛活动公平公正。全省决赛各赛项承办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大赛技术规程,并向大赛执委会备案,认真做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拓宽传播手段,加大竞赛宣传力度,强化过程报道,充分展现选手风采,营造竞赛氛围。各参赛单位要以竞赛为契机,以赛引才、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
附件:1.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及执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2.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3.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决赛参赛队报名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及执委会组成人员名单.docx
附件2: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
附件3:2025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参赛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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