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陕建发〔2023〕1134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陕及省属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2023年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36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2023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引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努力钻研技能,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竞赛主题
匠心住建 技能陕西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
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
陕西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陕西省建筑劳务协会
陕西建设技师学院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专业委员会
四、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设置燃气储运工(燃气管网运行工)、供水管道工、砌筑工、抹灰与隔墙系统(轻质隔墙综合)、构件装配工五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
五、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两部分组成,均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行业标准为基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按照本届竞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成绩权重为37,其中,理论考试原则上采取计算机闭卷方式进行,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实际操作比赛内容详见技术文件(另行发放)。
竞赛采取“分时段、分项目、分赛场”的方式进行,各赛项于9月底前完成,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人员
在我省工作满1年以上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在岗从业人员,参赛选手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陕西省技术能手”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可作为特邀选手参加,不参加评比。
七、组队与报名
(一)组队要求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建局,中央驻陕企业及省属企业组织选拔赛后,可按照赛项分别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本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代表队的组成为:领队1名、每个赛项技术指导1名(不同赛项原则不可兼任)、每个赛项选手最多3名(选手不可兼项)。
(二)报名方式
报名参赛单位登录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官方网站(www.sxcen.cn)办事大厅进行竞赛报名,参赛单位需在报名系统内完成账号注册、竞赛报名信息填写、资料上传等操作。
八、竞赛奖励
(一)推荐授予荣誉称号。对获得各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可推荐授予“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
(二)晋升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对获得各赛项竞赛前5名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同时颁发建设行业技能人员相应等级的证书。
(三)奖励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各赛项团体总分前3名的组织单位,分别颁发团体金、银、铜奖;对积极做好各项赛事组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对各赛项前三名技术指导授予优秀技术指导奖。
奖励政策及奖项申报程序按陕人社函〔2023〕136号文件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建局,中央驻陕企业及省属企业要成立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合理安排竞赛规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选拔赛,确保竞赛活动按期有序进行。
(二)规范办赛流程。各赛项协办单位按要求分别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向竞赛执委会办公室备案。各赛项协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现场勘查竞赛环境场地、竞赛设备,科学制定竞赛技术规程,认真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拓宽传播手段,加大竞赛宣传力度,加强过程报道,展现选手风采,营造竞赛氛围。各参赛单位要以竞赛为契机,以赛引才、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王珺 029-87290229 029-89629617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2023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3.2023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队报名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