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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7/2 14:32:12 信息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作者: 阅读次数:36次 【 字体: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驻陕及省属相关企业、有关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函〔2026〕25号)和《关于发布2026年陕西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84号)精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举办202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陕西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匠心筑城·技启未来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承办和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建大赛组委会(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大赛执行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具体实施等工作。

省级竞赛由陕西省建设教育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心、陕西省建设工会承办,协办单位包括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陕西省城市燃气热力协会,其它协办单位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

三、大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大赛设砌筑工、焊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装饰装修工4个赛项,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均为单人赛。

(二)大赛内容。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权重为3:7,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两项合并计算总成绩。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并适当增加行业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竞赛内容。大赛技术文件按照《关于公布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各赛项技术文件的通知》(建司局函人〔2026〕17号)执行,大赛技术文件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查阅下载。

(三)时间安排。大赛分选拔赛、省级竞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建局,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及有关院校组织选拔赛;第二阶段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赛项于8月中上旬完成,具体竞赛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第三阶段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各赛项参赛选手进行集训,并参加全国决赛。

(四)参加全国决赛。砌筑工、焊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装饰装修工4个赛项前3名;管工原则上选取2024年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该赛项前3名;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赛项从全省企事业单位、院校的一线职工中择优推荐选手。以上选手集训后,组队代表陕西省参加10月在山东青岛举行的全国决赛。

四、参赛选手组队及报名要求

(一)选手组队要求。本次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选手应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以及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陕企业、省属企业及有关院校,可根据选拔赛结果择优选派选手,按照赛项分别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各赛项均可派1名领队、1名技术指导(不同赛项原则不可兼任)、各赛项选手最多3名(选手不可兼项)。

(二)大赛报名。各参赛队于2026年7月30日前填报大赛报名表(附件2、3),登录陕西省建设教育协会网站(www.sxcen.cn)办理,联系人:师磊,联系电话:029-87290230。参赛选手参赛资格由承办单位审查,需提供参赛选手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等资料,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竞赛。

五、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及奖项申报程序按陕人社发〔2024〕18号和陕人社函〔2026〕84号文件执行。

(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按照大赛参赛人数的5%、10%、15%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且在参赛总人数1/2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二)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对获得各赛项前5名以职工身份参赛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获奖选手按照有关规定晋升相应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不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同时颁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同工种相应等级的证书。

(三)奖励单位和个人。对获得赛项团体总分前3名的组织单位,分别颁发团体金、银、铜奖;对积极做好赛事组织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确定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

(四)其他奖项。对获得各赛项前5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核准后予以通报表扬。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挥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做好参赛选手的资格条件审查、选拔赛组织、参加省级竞赛,以及参加省级集训选手的生活保障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选拔赛结束后梳理情况并报送省级大赛组委会。

(二)规范办赛流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现场勘察竞赛环境、场地、竞赛设备,科学制定竞赛技术规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选拔赛,确保竞赛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资源,拓宽传播手段,加大竞赛宣传力度,强化过程报道,充分展现选手风采,营造竞赛氛围。要以竞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和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加快技能人才成长。


附件:

1.202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docx

2.202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

3.202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技能大赛参赛队报名表.docx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26日 






编辑: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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